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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精神·师院教师谈(17)】万梅红:以美育涵养师魂,在时代使命中践行教育家精神

作者:万梅红 时间:2026-01-06 浏览: 来源: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编者按:2023年9月9日,第39个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强调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2024年第40个教师节主题是“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2025年第41个教师节主题是“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41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尊师重教的传统得以进一步赓续弘扬。

齐鲁师范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教育家精神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引领激励全体教职工将“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抱负切实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潜心教书育人、培养栋梁之才的实际行动,在全校营造了学习、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良好氛围。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联合特别策划推出“教育家精神·师院教师谈”专题,通过邀请校内专家学者、各领域骨干,对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路径等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深化对教育家精神的认识和理解,以教育家为榜样,转化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书写赓续教育家精神的伟大华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师院力量。

万梅红:以美育涵养师魂,在时代使命中践行教育家精神

教育家精神是新时代对教师职业境界与育人使命的高度概括,既承继中华优秀师道传统的精神根脉,也回应着教育强国建设对高质量教师队伍的现实期待。对师范院校教师而言,教育家精神并非外在的道德要求,而是一种内在生成的自觉与价值立场。

教育家精神根植于教育的本质属性,集中体现为学识追求、精神品格与育人使命的内在统一,其核心在于通过教育实践不断唤醒人的潜能、完善人的精神世界。基于这一认识,师范院校教师应当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教育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时代进程之中,在坚定理想信念中确立育人的价值坐标,在服务国家教育事业中实现自身精神境界的持续提升。

教育家精神的真正落脚点,在于能否转化为稳定而持久的育人实践。一方面,需要确立面向时代的育人立场,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穿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价值引领成为教育活动的根本底色。另一方面,需要坚守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与人格尺度,以严谨治学、以身示范,在日常教学中形成对学生的深层影响。同时,还需不断提升面向学生发展的教学智慧,在尊重个体差异中激发学习潜能,在引导理解与体验中促进全面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美育所蕴含的审美经验与精神涵养功能,能够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作用于学生心灵,在价值认同、情感结构与人格完善层面发挥独特作用,成为教育家精神得以具体呈现的重要实践形态。

时代呼唤教育家精神,也呼唤能够在教育事业中长期坚守、持续深耕的师范教师。真正的教育家精神,不仅体现为勤学善思、不断更新的专业态度,更体现在乐于育人、甘于付出的职业情怀之中。教育并非功利化的投入计算,而是一项以学生成长与社会发展为最终尺度的长期事业。师范院校教师唯有在日复一日的教学实践中守住初心、潜心育人,方能在平凡中积累精神厚度,在坚守中彰显育人境界。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以美育实践为重要支点,教师既能够成为夯实学识、启迪智慧的“经师”,也能够成长为润泽心灵、涵养人格的“人师”,在新时代教育事业中不断书写具有师范底色与时代内涵的育人新篇章。

作者简介:万梅红,中共党员,齐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院长、教授,兼任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乐器协会扬琴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担任山东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理事及扬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齐鲁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带头人,主持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10余项科研课题。主持省级一流课程《赏丝竹文化传非遗之美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出版专著2部,数字教材1部,发表论文10余篇。《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省级)、山东省高校师生基本功大赛、齐鲁器乐大赛等赛事,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供稿审核:贾 龙

审稿、编辑:侯伟、张淑芬

终审: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