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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预开展评选“学习标兵宿舍”、“学习标兵个人”、“励志自强之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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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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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我院将于4月5日进行2015-2016学年度“学习标兵宿舍”、“学习标兵个人”、“励志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学习部部长杨雁冰及副部长马晓燕、任晓红在3月28日晚到各个班级进行了宣传。
学生部在宣传过程中,说明本次参议对象2013级—2015级全体在校学生,对“学习标兵宿舍”、“学习标兵个人”、“励志自强之星”评选要求做出来详细介绍,例如成为“学习标兵宿舍”,宿舍全体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纪律处分,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等一系列要求。对评议“学习标兵个人”、“励志自强之星”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对于本次参评的个人和集体,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首先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上报学院审核;之后由学院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将最终评选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希望同学们投出自己宝贵的一票,也预祝教师教育学院评选“学习标兵宿舍”、“学习标兵个人”、“励志自强之星”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教师教育学院 于惠 田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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